【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处】关于申报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来源:作者:
各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3〕3号),现就做好我校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参评成果范围
(一)推荐单位
各学院、科研平台及学校相关单位。
(二)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分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其中学科学术类分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党的创新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等12个领域(类型)。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此文件非常重要,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本次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登陆“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进行申报。2023年3月16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三、申报数额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我校名额为7项,其中“党的创新理论”最少2项,“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最少1项。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科研平台)组织推荐(3月17日-4月6日)
各学院(科研平台)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充分发挥学院(科研平台)学术分委员会的作用,推荐出高质量成果参加学校评选。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成果每类不超过2项。学校不接受教师的个人申请。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填写完成之后,将《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承诺书(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打包提交至各学院,由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报成果意识形态、成果质量等内容进行专家评审,并出具单位推荐函(附件2,由所在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各学院对报奖材料评审的要点包括:(1)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各学院(科研平台)请于4月6日前将推荐的报奖成果材料电子版+报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处邮箱(主题:xx学院推荐北京市哲社科报奖材料),纸质版《单位推荐函》1份报送至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处办公室。
(二)学校组织对申报成果评审(4.7-4.18)
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成果按照本次报奖工作有关要求,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遴选,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进行审查与评审,后向各单位反馈评审意见。申报人将修改后的评审材料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
(三)拟推荐成果公示(4.19-4.25)
拟推荐成果在本单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推荐成果汇总与报送(4.26-5.4)
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原件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先不用装订,等盖完章后同其他材料一同装订)提交至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处(北办113室),由学校统一在申报书中写明申报推荐意见,并由学校统一盖章。后申报人将盖章版申报书上传至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地点根据北京市委要求另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科研平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届社科评奖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审读审查责任,对推荐成果意识形态审查不严的,学校将依据评奖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处联系人:张妍62989711、张雅祺62989468
电子邮箱:bsukjc@bsu.edu.cn
市教委联系人:张豫51994793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方式:李岩;手机:18600603528
附件:1.《申报指南》
2.《单位推荐函》(模板)
3.《报奖推荐汇总表》
科研与反兴奋剂工作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