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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简介

 

 

 

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校科研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学校科研发展与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2.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及定位,负责制定学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和督促实施;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培育、申报、合同的签订、经费的分配、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结题等工作;

4.负责依托学校建设的国家级、省部级、地方科研基地的筹建、协调、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校级科研平台的规划、管理与考核工作;

5.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管理: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以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创新机制,组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资助、奖励、实施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融合,培养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组织科研成果鉴定、发掘和宣传展示,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平台;

7.负责学校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全校科技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科技咨询活动,积极承担科技服务项目,组织签订科技服务合同;

8.负责全校性、校际间和国际间的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统筹管理工作:以走出去,引进来为原则,组织开展学术讲座、论坛、科研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9.负责科研经费管理: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归口管理学校科研基本业务费、学校科研基金、学术活动基金等专项基金,以及科研项目合同审核与经费执行监控;对接审计和财务部门进行科研经费审计、整改、结余资金清理等;

10.负责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科研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科技信息搜集、统计、发布与管理;科研处网站和学校主页相关部分网页的建设与维护等;

11.负责学校科研统计、科研成果审核、科研业绩计算及奖励审核工作;

12.负责对挂靠在学校的学术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4-01-01